九游娱乐网址:呼市环境监察支队2009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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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

  2009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管理,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维护环境安全,促进首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任务的攻坚年,环境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肩负的责任重大,支队环境监察工作要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的业务指导下,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力争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一)继续深入抓好支队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人员的综合素养。同时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管理上的水准和执法水平。

  (二)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工作。一是要逐步加强对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全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程序,摸清底细,加强日常监管;三是要加大对电力、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把辖区内所有电力、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作为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的主要任务抓好落实;四是积极开展全市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强对九个旗县区排污收费的稽查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少征、漏征、人情收费、协商收费等违法行为。

  (三)认真落实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关于建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开工情况定期上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着力查处建设项目中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从源头遏制新的污染产生。

  (四)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及污染源的现场监察。一是继续抓好燃煤电厂、石油化工、供暖企业等重点企业现场环境监察。二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重点路段两侧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促进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继续抓好全市化工、水泥、制药等重点污染行业及重点污染源的专项执法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关停取缔。

  (五)深入企业,加强组织与协调,确保10月15日前完成4家7台锅炉拆并和10家30台锅炉限期治理任务。

  (六)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畜禽养殖、矿山、自然保护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

  (七)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及早安排和部署全市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继续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清理整治,确保水环境安全。三是加强对“新五小”、“十五小”企业的监督管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死灰复燃;四是继续加大环境风险企业的排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督促和指导企业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和落实环保治理设施。

  (八)高度重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切实防范和解决环境突发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坚持一手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一手抓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通过查处投诉案件,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要特别注重对上级督办和媒体关注以及反复投诉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和落实。三是要建立并落实环境污染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四是要进一步完善“12369”环保热线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大环境违法整治,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九)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协助搞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努力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环境监察工作要按照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环保法律法规,围绕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结合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逐步加强对环境监察工作的领导,为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拟定计划,明确任务。一是拟定支队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计划。拟计划在一季度举办1期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统一和规范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统一。二是拟定重点工程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方案,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大对燃煤电厂、石油化学工业和供暖企业的环境监管。三是拟定年度锅炉拆并和限期治理工作计划,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锅炉拆并和限期治理任务。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严格落实排污费核算、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克服当前形势给企业和环保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措施和责任,保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征收,力争全年排污费核定额和征收面均有较大突破。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emsp;邮编:010010接诉即办(投诉热线

  为贯彻落实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09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如下:

  2009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管理,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维护环境安全,促进首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任务的攻坚年,环境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肩负的责任重大,支队环境监察工作要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的业务指导下,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力争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一)继续深入抓好支队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二)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全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程序,摸清底细,加强日常监管;三是要加大对电力、石油化学工业等重点行业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把辖区内所有电力、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作为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的主要任务抓好落实;四是积极开展全市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强对九个旗县区排污收费的稽查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少征、漏征、人情收费、协商收费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认真落实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关于建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开工情况定期上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着力查处建设项目中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从源头遏制新的污染产生。

  (四)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及污染源的现场监察。一是继续抓好燃煤电厂、石油化学工业、供暖企业等重点企业现场环境监察。二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重点路段两侧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促进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继续抓好全市化工、水泥、制药等重点污染行业及重点污染源的专项执法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关停取缔。

  (五)深入企业,加强组织与协调,确保10月15日前完成4家7台锅炉拆并和10家30台锅炉限期治理任务。

  (六)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畜禽养殖、矿山、自然保护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

  (七)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及早安排和部署全市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继续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清理整治,确保水环境安全。三是加强对“新五小”、“十五小”企业的监督管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死灰复燃;四是继续加大环境风险企业的排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督促和指导企业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和落实环保治理设施。

  (八)格外的重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切实防范和解决环境突发问题。二是要逐步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坚持一手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一手抓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通过查处投诉案件,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要特别注重对上级督办和媒体关注以及反复投诉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和落实。三是要建立并落实环境污染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四是要加强完善“12369”环保热线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大环境违法整治,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九)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协助搞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努力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环境监察工作要按照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环保法律和法规,围绕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结合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逐步加强对环境监察工作的领导,为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拟定计划,明确任务。一是拟定支队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计划。拟计划在一季度举办1期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统一和规范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尤其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等方面做规范和统一。二是拟定重点工程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方案,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大对燃煤电厂、石油化学工业和供暖企业的环境监管。三是拟定年度锅炉拆并和限期治理工作规划,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锅炉拆并和限期治理任务。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严格落实排污费核算、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克服当前形势给企业和环保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措施和责任,保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征收,力争全年排污费核定额和征收面均有较大突破。